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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70 年之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转》

发表于2013-11-15

如果一个人的房屋 70 年后过期了,但无儿无女无钱,又老得不能工作了,是不是只有死路一条?


回复一:


这件事不能用法理去推导,不能用法条去分析,因为本质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物权法》立法时,曾对70年到期后如何续期有激烈的讨论,但由于分歧过大,最后留下了一个很含糊的法条: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自动是什么意思?是否还需要特定程序?续期是续多少年?是无偿的吗?


不过我个人倾向于未来有比较符合常理的结果,毕竟有房产的人游说政府的能力比较强,如果届时规定政府可以无偿收回或者收取很高的续期费用,相信拥有房产的立法者们也不会支持。


补充:中国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是“房地合一”,而房屋本身的建设成本一般只占房价的三四成,其余部分是土地和税费。@慕云蓬 和 @yolfilm 所说大部分建筑物使用年限不到70年确实没错,不过这只是“房”的部分,而“地”的部分同样是需要关心的。


回复二:


《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同时又有各种法律条文、法规规定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各种条文相互矛盾所以没有人准确知道结果。
到时候国家会出台新法规的,大家比较认同的是可能会交一部分钱继续使用。政府也不敢就那么收回,否则tmd后果很严重。。。

我个人希望到时候这个问题已经成为笑话了。

回复三:

70 年,你的房子基本只有两种可能。

被拆迁了,你已经得到了补偿,住进了新的房子,这个新的房子从拆迁补偿时开始重新计算时间。

房子倒了,地皮被收回,你再买一栋房子。

不要妄想着 70 年续期的事情, 70 年房龄的房子基本上你没有兴趣去住的,除非是全面翻新过,但现在的商品房,你似乎又没有合法的权利来翻新,而且考虑到全栋人的意见基本不可能统一,要解决其中的各种问题也几乎成为不可能,所以这房子有大概率老化,然后无法住人,最后折价卖掉,或者被拆迁。

所以,考虑 70 年的问题其实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在第 70 年那年,你的房子有大概率根本已经不存在。

另外解说一下两个观点存在的问题:

观点一:认为官二代掌握着大量的房产,所以 70 年可能能够小代价续期的思路,你们的逻辑漏掉了一点,那就是:其实那些官二代掌握的通常都是的较新的房产,这个房子实际上在 50 年以内就会失去价值,他们会提前把这些房子卖掉,因而持有 70 年房产的人(接最后一棒的人)通常还只能是贫民。

观点二:认为你 30 岁买房,必须活到 100 岁才有必要考虑 70 问题。这个错了,因为你假定人买的都是新房。——如果人买的都是新房,那么这个上的房产中介就可以倒闭了。事实上,房产中介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正意味着房产交易的蓬勃发展,正因为着二手房交易的巨大需求。因而对于大量的人来说,买到房产就只剩下 40 年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实际上,这两个观点存在的问题都是『忽略了二手房的存在』。

回复四:

楼上几位还是很乐观嘛。我是不认为满70年后会因政治或社会发展原因而妥善解决。

很重要的一点是,过去20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是超常规发展的新增市场为主,但接下来的50年会是存量房为主。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就是,过去20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是依靠政府大量批(卖)地建新房发展的,以后没这么多土地了。

没地可卖之后,接下来几届政府从哪搞钱?存量房。物业税就是这么个背景要在这几年落地的。先促使老百姓买房,政府赚一笔;大家有房之后,再盯着有房的人来搞钱。而且这个新的来钱渠道更稳健。

未来五十年,政府会找到像房地产这样巨额的、新的搞钱渠道吗?如果没其他出路,别指望“70年产权”这事会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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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11-15
我们的房子只的50-70年,那么,到期以后呢?是不是让政府回收?是不是再交一次税继期?


发表于2013-11-15
以我们现在偷工减料的建房,用不用得到70年都难说,我家房子买了三年开裂了几条缝


发表于2013-11-15

所以过几十年就是危房啦

发表于2013-11-15
想那么多干啥。。。。很负责的说,随便你怎么算你也算不过国家,。。。


发表于2013-11-15

老百姓的无奈

发表于2013-11-15

还70年;现在的房子35年后既成危房了:到时都不知道还能住?

发表于2013-11-15

我现在被拆的房子楼龄不到20年,十几年前政府说危房拆了再建,现在又说城市规划要拆。不用考虑那么多,如果70年后你房子还能住人,肯定是补出让金续期的,不可能无偿给你世代用这块地,如果那样就变成土地私有制了,政府也不会全部收回房子,它一下要那么多房子也没用,还不如直接要钱。如果给不起新的土地出让金怎么办,那政府把房屋的剩余价值的钱给你,房子归政府,政府可以把收回的房子当廉租房什么的。如果70年后你的房子危房不能住了,那肯定是什么也没有了,你的物权因为物的灭失而丧失。

发表于2013-11-15

我现在30岁,70年后都一百岁了,不用操心了,呵呵

发表于2013-11-15

所以说,养儿防老将逐渐成为历史!以后的人会首先考虑自身退休生活的问题而不是有没有下一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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