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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现在买卖车位要比预期更严重啊~

发表于2014-02-18

首先,车位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变相买卖”涉嫌侵害业主优先选择权。满足业主需要是停车位设置的基本原则,尽管开发商对不属于公共面积的车位拥有自主产权,但无权以长租方式对业主进行变相卖车位。

其次,业主买车位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意味着只有使用权,别以为买了车位就可以坐等然后卖出去,万一将来不住了, 也只能通过万科把车位转租给别人,每月收回200块,花十万八万块做这样的买卖,值得吗?

众所周知现在每个小区的停车位紧张,很多农民房根本没有车位停,停车位可以说是一位难求,奇货可居,而现在的大多数的楼盘车位被卖,这里面到底有没有一户买两车位的情况?


发表于2014-04-17

水晶城的车位产权你们都知道吗

发表于2014-06-04

上次开盘卖车位,多少钱??

发表于2014-06-04

卖的不错 卖了6成

发表于2014-06-04

车位本来就是用来买卖的~~~

发表于2014-07-15

一般都是40年 和商铺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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