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凑不齐婚房首付 婚期将近面临分手

发表于2014-02-06

两方都挺奇葩的,分手吧

发表于2014-02-06

不乐意那男方出10万,写男的名字,看女方乐意不。如果她乐意的话那就是男方的问题!  男方是尊严的心理作祟还是自私的心理呢?

发表于2014-02-06

这些问题,很复杂

发表于2014-02-06

其实如果非要写她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你可以要求写一份协议,这套房子的首付你出了多少,以后还贷谁负责,如何分配。。。个人认为不要说什么感情不感情的,都已经为了个房子的名字考虑到分手了,还有什么好继续的。。。哎,四年的感情比不过一套还没着落的房子

发表于2014-02-06

能肯定啦。看哪个地方区域多少空间啦前阵去从化看的也是10万能首付啊

发表于2014-02-06

为什么要结婚?因为可以有婚可以离。为什么不结婚?因为不想离婚。

发表于2014-02-06

写女方名字也没啥,只是对女人的一个保障而已

发表于2014-02-06

不知道是不是我变现实了,我是女的,我在婚姻中的观点是绝对不赞成只写一方的名字,但是换了我是家长的话,我是在意女儿以后的保障
1、现在房价高企,有多少人能单凭自己的能力在30岁左右独立出首付而不需要借父母的(借公司朋友的除外)?一旦你依靠了父母,那么婚姻就把双方家庭牵扯得更深
2、现在爱你是真爱,以后不爱你是真的不爱,谁也不能保证以后的事情,这是不可量化不可预测的,那么作为父母的只能在现在的条件下用能量化的物质尽最大可能的保护自己的女儿,不要说男女平等,经过的婚姻后,一旦离婚,女人贬值厉害,现在不多给女儿争取,以后就怕哭青肠子,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发表于2014-02-06

对、、、、我都赞成写女方的名。。。。

发表于2014-02-06

各有各方面.但如果真写了女方的.后头来离婚.那房子就是她的了.这不行.双方都写了.你又觉得女方没出钱.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