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变了?没变!桂林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支持异地贷款

发表于2017-04-24
标签:桂林 公积金 贷款 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度 


4月21日,南宁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明确自2017年5月1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也从原来的“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延长为“12月(含)以上”。这无疑提高了购房者入市的门槛,同时也释放出一种信号,让不少购房者的心为之紧绷。那么,桂林是否也会跟进?目前桂林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又是怎么样的呢?

4月24日,房天下电话咨询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信贷科,了解到桂林目前公积金政策较年前没有明显变化。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申请贷款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应为6个月(含)以上,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之前的6个月内连续足额缴交。

自2016年9月27日起,桂林市已取消全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具体贷款额度严格按照借款人及其配偶及共有人缴存公积金情况计算核定贷款金额。

桂林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从贷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利率为3.25%。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套普通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低至20%,自建房、购买二手房首付低至三成。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至40万元,家庭贷款总额度(夫妻双方公积金可合并计算)也为40万元,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2、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含夫、妻两人)只能公积金贷款两次,并且只有在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才能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3、只要公积金贷款还款满一年以上,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清的部分贷款将不再产生利息。

4、桂林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受理对象为:户籍地在桂林且没有住房,同时在缴存地没有使用过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桂林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异地缴存职工。其余要求参考桂林市本地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5、目前桂林暂不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发表于2017-04-24

有用,支持!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