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在预约购房情况下,未订立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的,拟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回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订立了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则应当根据认购协议内容、认购金数额、约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等区别对待。
同时规定,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时,开发商可以拒绝与拟购房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在收取的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为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中约定的购房款数额时,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认定为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开发商仅收取了少量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开发商应当继续履行,因开发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正式合同订立后,合同有继续履行可能的,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一般不予支持,但有3种情况例外,即:双方约定、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未经备案登记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意见规定,在预约购房情况下,未订立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的,拟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回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订立了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则应当根据认购协议内容、认购金数额、约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等区别对待。
同时规定,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时,开发商可以拒绝与拟购房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在收取的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为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中约定的购房款数额时,认购协议、预购协议及意向书等认定为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开发商仅收取了少量认购金、订购金、诚意金等,开发商应当继续履行,因开发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正式合同订立后,合同有继续履行可能的,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一般不予支持,但有3种情况例外,即:双方约定、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未经备案登记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