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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桂林恶犬伤人,这样事故该由那个部门来出面处理?

发表于2016-05-09

    4月20日,家住公园绿涛湾西园的W女士因要乘坐7:30的航班去出差,5:40变离家准备前往机场,但刚走出家门百米不到,就被邻居L女士生家的狼狗扑上来在手臂上咬了一口(当时邻居正在遛狗,对狗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因W女士要去外地参加一个重要会议,尽管被咬后刺辣疼痛,但认为自己穿了两件较厚衣服,狗的唾液没有直接接触到皮肤,到当地再处理伤口也不要紧,所以还是去赶坐飞机了。当天下午到达当地后,W女生发觉被咬处伤口红肿,并有一处破皮,就赶快到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了伤口处理及打了疫苗。
    L女士家的狼狗伤人事件已不止一次。2年多前,就曾对从他家门前经过的W女士的老公的背上猛扑过,对其造成了严重惊吓。还有一次是把小区的Z女士及其不满10岁的小孩追得无处躲藏,当时幸好狗主人及时赶到,才避免了伤人事件发生。很显然,L女生家饲养的狼狗攻击性很强,不适合在小区饲养,况且饲养这种大型犬,本身就违反了《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第八十条 “严禁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携犬出户时应当携带《犬只准养证》,无《犬只准养证》、有效《免疫证》和免疫标志的违章犬及野犬,由公安部门随时或定期组织捕灭。”的规定。
    为防止狗伤人事件再度发生,也为了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全的环境,W女生强烈要求L女士家不能再饲养这条伤人犬。但是,W女士的要求遭到了L女士的拒绝,而当地派出所对此事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表态。那么,该由那个部门来保证W女士及公园绿涛湾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恶性犬该由那个部门来出面处理?
    恶狗伤人的处理不仅仅是当事人的问题,也反映了一个政府、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和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桂林正在进行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桂林的形象、小区的文明如何才能得以保证?很多事情都是在一些看似很小的事件中反映出来。此次发帖,就是希望此类事件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能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以此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给桂林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发表于2016-05-09

干锅!

发表于2016-05-09

豆腐乳等着

发表于2016-05-09

好黑人

发表于2016-05-09

10000条狗,有1条咬人。难道也要把所有的狗杀了?

发表于2016-05-09

不要那么偏激 又不是所有的狗都咬人

发表于2016-05-09

狼狗本来就凶 宠物狗很少很少咬人的

发表于2016-05-09
引用:临桂的节哀在2016-05-09 16:35:48写道:
2楼

干锅!   

现在吃上火滴

发表于2016-05-09

狗狗也有乖乖的 不要说狗狗不好 都是主人不会教

发表于2016-05-12
蛮难高 有些人怕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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