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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开发商不及时办理房产证有对他们有哪些好处?

发表于2013-08-26

有个朋友做房开的,大致了解到一点信息,大家讨论看对不对??第一,不给业主及时办理房产证,业主就不方便卖房,就算要卖房,只能合同更名,开发商能挣一笔几万元的更名费;第二,由于已经买了房的业主要卖房,价格肯定比开发商的二期或者三期或者后续开发的楼盘价格低,并且是现房,如果已经买房的业主的房子销售,肯定会对开发商后续销售有影响,而没有房产证前提下,合同更名是唯一的交易方式,一切尽在开发商掌握之中,所以就算你愿意交更名费,开发商一般都不太喜欢.第三,房产开发是需要大量资金的,房开企业的一般注册资本是800万元,买下土地使用权后,一般就拿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出钱来建房,建成了房子,销完了,把贷款还上,业主的房产证,土地证就都能办出来了.如果还要继续用钱,听说还有一种在建工程抵押,也就是除了土地外,在建的工程也同样可以抵押出钱来周转.银行的抵押周期一般是三年,所以不少朋友是三年后拿到房产证的,这是很正常的一个银行贷款周期.如果超过三年还不行,那就是....不知道这个朋友说的对不对,大家来分析一下.

发表于2013-08-26

楼上说得太对了,顶一个  


发表于2013-08-26

治本就得改变现房产政策的体制,否则,一切都是治标,受害的是平民百姓

发表于2013-08-26

自己可直接到有管辖权的房管所办理和产权相关权属证书,任何人非你委托均无效。

发表于2013-08-26

自己可直接到有管辖权的房管所办理和产权相关权属证书,任何人非你委托均无效。

发表于2013-08-26

商勾结压百姓

发表于2013-08-26

把房产证挂失

发表于2013-08-26

不知所云

发表于2013-08-26

是的啊,  


发表于2013-08-26

法律是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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