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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好消息!房产广告新规即将实施 房价实打实标明不能玩花样

发表于2016-01-14

 

买房是件大事,楼盘那么多选哪个呢?这时候很多消费者会比较各个房产的广告,看看有什么优势、亮点,而房产广告里也往往用学区房、交通近、周边生活设施配套齐全等亮点来吸引消费者。不过从2016年2月1日起,为了消费者能更理性购房,这些容易产生误导的“亮点”不能再出现在房产广告里了。

房产广告新规即将实施

2015年底,临桂一新建公立小学破土动工,一家房产商将此视为商机。今年1月5日,该房产公司广告部人员持户外售楼广告到临桂工商局审批,因为该广告中含有“买房就能上xx小学”、“楼盘距离xx小学仅20分钟”、“即买即租,投资回报率高达11%”等广告语,工商审批人员予以拒绝审批,并不准发布。

该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质疑,新建的小学确是离他们的楼盘很近,为什么广告不被获批?对此,工商审批人员说,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从今年2月1日开始,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以及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这些在售楼广告中频繁出现的用语不能再使用了工商人员对该公司的广告不予审批,是提前给该公司的售楼广告“打预防针”。

家长们别再迷信“学区房”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新《规定》禁用语涉及比较多的方面,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售楼不能再“捆绑”学校和户口。

据了解,将楼盘与学校“捆绑销售”是近年来开发商常用的招数之一,为了孩子的教育着想,家长往往会咬牙接受所谓“学区房”比其他楼盘高出几百元、上千元的房价,但实际上不少家长遭遇了“伪学区房”,距离学校虽近却进不了学校,或者买房之初广告里承诺的配建学校始终不见踪影,甚至是虚假的。前些年,我市就有两家开发商遭到数10名业主的集体投诉,并诉至法院的事件,原因就是冲着学区买的房,结果孩子依然上不了学。

作为家长们来说,该如何避免被“学区房”冲昏头脑?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房产公司在学校招生问题上是没有发言权的,尤其是重点学校,本来就僧多粥少,房产公司更难操控,家长们如果是为了孩子上学而购房,最好能在购房之前就了解好该区位的就学情况,而不仅仅是凭该楼盘离学校近或是销售方承诺买房能上学就冲动购买。

“从2月1日开始,除了不能出现与升学有关的内容,房地产广告中也不能再出现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等承诺。”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按《规定》,房产商不得再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房价实打实标明不能玩花样

对于消费者来说,房价是最关注的内容之一,新《规定》中明确规定,房产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每平方米xx元起”、 “总价60万元起”这样的房产广告目前很常见,这些年来很多消费者就是被这个“起”字坑过。在广告中,“起”字很不起眼,在购房者冲这价格去看盘时却会被告知“那是起步的特价房源,已经售完”。针对这样的情况,新《规定》要求,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涉及价格的部分,以后再不允许有“起”字出现,而是要明确标注“xx元—xx元/平方米”,消费者以后购房时,可以对这一点多加注意。

同时,房产广告常见的“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也不得再用,也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还规定了房地产广告中提到面积时,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也属禁止之列。

违反新规 处罚也不轻

违规的广告不能再发布,那么违规的广告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对违反新《规定》的房产商有两种处罚,而且处罚不低,希望各个房产公司能予以重视”。

据悉,对违规房产广告的处罚一是按新《广告法》,违反该法的房产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二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息来源:桂林晚报)

发表于2016-01-14

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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